4月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对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目标、资金补助、税收优惠、会计政策、示范项目等做出了说明。 发展目标,分两步走: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活跃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直接资金补助: 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税收优惠政策:(1)节能服务公司免营业税增值税,(2)节能服务公司所得税三免三减半,(3)用能企业的相关支出可以税前列支,(4)合同期满后的资产权属转移所涉及的税项,按照资产已折旧完成来处理。 完善会计政策: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合同能源支出分别计入能源费和相关支出,企业的合同能源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要求各政府机构积极响应:首先,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进一步的相关扶持政策;其次,要求政府机构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强宣传;加强能量计量器具管理;组织实施示范。 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节能服务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增长高峰。据节能服务协会估算2010 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有望达到800 亿元,增速有望保持30%-40%,未来行业市场容量有望高达40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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