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5日,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东北大学等单位的7位专家,在铁岭调兵山市召开全省重点煤炭企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审查会。原则同意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新矿业集团、丹东市海珠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葫芦岛市煤炭工业园区的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评审认为,上述单位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能够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探索走一条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的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高资源回收率和利用率、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项目、保护矿区生态环境为重点,构建矿区循环经济体系。指导思想正确,规划目标合适,重点项目选择恰当,实施措施可靠,符合企业实际。方案的编制符合辽宁省循环经济办对重点单位循环经济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的要求。 同时,建议上述单位,从我省煤炭资源储量的实际状况和我省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稳定既有矿区煤炭产量,延长矿区的服务年限,积极寻找新矿区以实现增产的目标,不断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接续产业。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评估意见修改完善各自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而后,报省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所编制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来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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